環境保護

下列數據皆涵蓋本公司龜山廠及大溪廠:

溫室氣體

晶碩自2021年導入ISO 14064-1:2018標準之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 GHG)盤查。為求盤查之完整性,晶碩全數盤查類別1排放,並將盡可能納入經分析類別2至6為顯著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源盤查,但若各項排放源已明顯低於總排放量0.5%,且累積未高於實質性門檻(總排放量之5%)者,將與以截斷。最近三年經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完成查證之盤查結果如下:

年度 2020 2021 2022
單位:公噸CO2e
類別1:直接GHG 207.5575 228.9767 223.4237
類別2:輸入能源之間接GHG 26,612.2424 39,213.7787 40,969.4254
類別4:使用產品之間接GHG 9,985.92 15,616.5605 17,550.4882
總和 36,805.723 55,059.316 58,743.337
單位:CO2e
單位產品排放量 0.09 0.07 0.07
查驗聲明書

依據盤查結果,晶碩主要溫室氣體排放7成來自為輸入電力,其餘為使用產品造成之間接溫室氣體排放(包括購買原料、包材等商品及廢棄物處置)。故晶碩溫室氣體減量政策以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為主,包含冰水機優化、空壓機優化及製程模組改善等。以2019年為基準年,2022年每單位產品排放量已下降超過30%。

節能設備

晶碩 2023 年共投資超過新台幣470萬元於龜山廠空壓機優化汰換,總效益可省電362,314度/年,可減碳179.345 噸CO2/年。

GHG聲明書

廢棄物

晶碩之廢棄物主要為無害之可回收再利用事業廢棄物,其次為員工之一般生活垃圾及廢鋁箔等。最近兩年總重量如下:

年度 110 111 112
單位:噸
無害事業廢棄物 2,717.613 2,582.627 2,734.921
有害事業廢棄物 28.047 66.540 82.753
廢棄物總重量 2,745.660 2,649.167 2,817.674
每百萬單位產品 3.70 3.33 3.22

晶碩藉由嚴格的分類與管理機制降低對環境的衝擊,廢棄物處理原則以回收再利用為目標。無法回收再利用的部分,會利用破碎等方式進行破壞處理,並進行二次回收再利用。部份廢棄物以焚燒之方式處理,未來將持續努力降低焚燒例,減少污染之產生。

用水量

請參閱晶碩光學公司年報

更多環境保護措施,請參閱晶碩光學永續報告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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