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審計委員會每年評估所屬簽證會計師之獨立性及適任性,除要求簽證會計師提供「獨立性聲明書」外,並依據下表之會計師獨立性標準評估項目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布的「審計品質指標(AQI)揭露範本」審計品質指標(AQI)資訊,內容包括專業性、獨立性、品質控管、監督、創新能力等5大構面及13 項指標,有效客觀的評估會計師事務所及查核團隊於提升審計品質的能力。
會計師獨立性 標準評估項目 |
評估 結果 |
是否符合 獨立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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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直接或重大間接財務利益關係 | 否 | 是 |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或本公司董事有融資或保證行為 | 否 | 是 |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有密切之商業關係及潛在僱傭關係 | 否 | 是 |
會計師及其審計小組成員目前或最近二年是否有在本公司擔任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工作有重大影響之職務 | 否 | 是 |
會計師是否有對本公司提供可能直接影響審計工作的非審計服務項目 | 否 | 是 |
會計師是否有仲介本公司所發行之股票或其他證券 | 否 | 是 |
會計師是否有擔任本公司之辯護人或代表本公司協調與其他第三人間發生的衝突 | 否 | 是 |
會計師是否與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或對審計案件有重大影響職務之人員有親屬關係 | 否 |